为充分调动引进博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根据《沈阳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沈工院人[2018]10号)和《沈阳工程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开展2018-2022年引进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及中期考核汇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汇报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0日 校部319
二、考核内容
1.自述3分钟,结合PPT(参照)阐述任务完成情况。
2.专家提问交流2分钟。
三、注意事项
1.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请考核汇报博士所在部门的院长(主任)列席;
3.考核汇报以二级院部为整体的顺序,请参加考核的博士关注并提前15分钟到达汇报地点。
希望我院各位引进博士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此次考核汇报工作,为学院的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