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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和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15:10 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和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9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和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紧密对接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以及冰雪经济、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进一步发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在相关产业优势,推动强强联合,深化校企间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机制体制改革,新建一批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以现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深入推进优势资源整合,建设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有效衔接机制,打造人才培养辽宁模式,成为“产-学-研”合作的标杆典范,努力培养适应和引领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示范引领我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

二、切实做好2025年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1.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指南》和《方案》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2.支持高校以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依托,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和双创指导教师团队,实施一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共建一批优质课程,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3.支持高校与相关企业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应用型本科新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三、切实做好2025年辽宁省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1.申报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须在高校现有省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含省级)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支持多校多企联合,加强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整合现有现代产业学院资源,联合申报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3.支持高校与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合作,合作企业中至少包含一到两家该产业领域规上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4.鼓励高校与省内科研院所合作,尤其是‌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科研单位。

5.支持省内企业结合自身发展过程中人才培养需求,加强与相关产业领域高校合作,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开发校企合作课程、打造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

四、工作要求

(一)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

申报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需提交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我校限申报2项。

(二)辽宁省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申报辽宁省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需提交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我校限申报1项。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部门于7月7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需部门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魏来(校部110) 办公电话:5229      

              转自沈阳工程学院教务处